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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6至2028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仲裁委员会 2025-12-16 |
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拟采购2026至2028年度采购代理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6至2028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拟通过比选确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2026至2028年度采购代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提供采购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2、根据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组织专家论证,包括需求论证、单一来源论证和进口产品论证等; 3、编制采购文件; 4、发布采购过程需公示、公告信息; 5、组织开展评标(谈判、磋商、询价等)活动,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6、资格预审; 7、处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举报、投诉; 8、参与采购项目验收; 9、采购过程中所有文件的资料归档管理; 10、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服务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项目组建专业服务团队; 2、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特点及采购需求,协助制定相适应的采购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达到采购目标; 3、采购代理机构及团队人员在代理业务中获悉的仲裁工作相关信息,应予以保密。 (三)服务标准 所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非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服务期限 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在成都市主城区(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标场地); 8、已纳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录; 9、未被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附件2。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6日9:00至12:00。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博览城路188号天府法务产业大厦31楼。 3、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的方式递交的申请文件。 七、评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3。本单位将组成比选小组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八、公示及合同签订 1、比选结果将在成都仲裁委员会官网(网址:www.cdac.org.cn)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本单位即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2、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须与本单位协商签订合同。 3、中选单位被取消资格或中选单位放弃签约,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不退回。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作任何解释。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8-81910019
成都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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