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仲裁的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投资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
仲裁不受理下列纠纷:
(一)劳动争议;
(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三)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五)体育纠纷。